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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在校期毕业后的待遇
双学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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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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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按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届大学毕业生,发给生活补助标准费和另加当地副食补贴。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按本人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之和的百分之九十,另加本人工龄津贴计算。如计算后低于上述标准则按标准生活补助执行。
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这,毕业后的起点工资与研究生办毕业生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对待。 修业期满,根据有关规定分配工作。因是国家急需的跨学科高层次的专业人才,所以颇受用人单位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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