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区各报关单位、各报关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管理规定》(1997年海关总署令第62号)和《海关总署关于下发<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年审的规程>的通知》(署稽[1997]969号)规定,每年1月1日至5 月31日为海关对报关员进行年度审查时间,与报关员所属企业的年度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鉴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已取消了一年一度的企业年审,同时考虑到新的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即将启用,各报关单位及报关员已按照海关要求重新办理了注册手续。为避免重复性工作,提高海关行政效率,减轻管理相对人的负担,经研究决定,2006年宁波海关将不再开展报关员年审工作。对于按照海关规定、已通过2004年报关员年审并重新办理了报关员IC卡注册手续的报关员,视为通过2005年度年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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