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注册地址在惠州市(包括:惠州市城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下同)的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2)深圳海关辖区外的报关企业在惠州市设立的跨关区分支机构。
(四)办理流程:
1.所属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址在深圳市的报关员,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经办人向海关提交以下资料:
A.《报关员注册申请表》;
B.《报关员证》及其复印件;
C.原“报关员卡”;
D.《报关员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E.《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F.所属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
G.报关员与所属企业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或人事证明及其复印件;
H.2张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规格与《居民身份证》所用照片的规格一致,下同;其中1张贴在《报关员注册申请表》的“照片”栏内)。
(2)海关审核经办人提交的资料,经海关审核通过后,将上述C至G项资料的原件退回经办人,并制发《回执单》。
(3)经办人于10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单》前往申请换卡的海关领取修改后的《报关员证》及《报关卡制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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