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决定于2006年11月举行2006年度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现就天津考区考试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考试性质
考试实行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核分和统一合格标准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因在报关活动中发生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被海关依法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因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海关依法撤销报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曾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并被撤销报关员资格、吊销资格证书,不满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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