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这项无形的商品,既说是无形,不普发生过切肤之痛的人是无法体会的,可是还是有不少保户会在事故发生后,痛陈保险无用之处,原因无它,就是因为当初在投保时,不是招揽 人员解说不够详细,就是保户认知上有所误差,才会造成理赔上或是再招揽 上无形的阻力! [例] 客:“隔壁王先生当初也是有买保险,可是在工作时被机器压断了手,保险公司出没赔半毛钱,连工作都丢了,现在还得付保险费,买保险那有什么用?” 营:“王先生的遭遇实在令人很同情,不知道他买的是什么样的保险?” 客:“听说是只要缴费二十年,终身享有保障的!” 营:“那是终身型保险,目前最流行的,不晓得王先生是否有附加残障附约?” 客:“什么叫残障附约?” 营:“目前一般寿险是以死亡为事故,也就是说要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公司才照保险金额赔保险金,如果有附加残障附约的话,得视残障的等级,共分为六个等级,给付不同的保险金,同时免缴以的事的保险费!” 客:“要是被保险人身故之后呢?” 营:“再按保险金额领取一倍或多倍不等的金额,我想王先生当初一定没有附加残障附约!” 客:“好像是吧!我曾经听他说,那有那么刚好就会断手断脚的!” 营:“所以说,也不是保险公司不讲人情,在他失去工作能力时,还要他缴交保险费,实在是他当初他认为没有这个必要,没有多买一份附约,才使自己的权益无法享受到更完整的保障!” 有很多问题、纠纷只能归诸于“营销员讲错、客户听错、最重要的是在招揽时要找出问题重点加以解决,才有可能进一步促成! [公式 15] ◎有没有用是一般人判断商品价值的凭据,不见得要时时发挥作用,但在心要时一定得显现出商品的价值。 只有派上用场后,商品才真正是商品。 |
转贴于:保险从业考试_考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