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呼市新城区某考生于2008年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顺序号为00001,则其考生号应为:‘0815010214100001’。
3、旗县区招生机构为已经照相的考生打印正式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4、网上报名结束后,盟市招生机构上网下载本地区考生的报名信息,负责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对 “考生报名信息库”中的考生逐一进行资格认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信息进行删除,对享受照顾分数的考生特征进行审核,对不正确的考生特征进行修改;经审核,认定后,由盟市成人招生办公室在《报名登记表》上负责签字,加盖公章,并装入《考生档案袋》。
5、各盟市招生机构负责根据核实好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制作考场设置数据库,使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下发的程序编排考场,编排考场时生成考生座位号。考试时考生按指定的座位号入座。座位号规定为10位数字代码,依次为盟市(2位)、旗县区(2位)、考场所在学校(2位)、考场(2位)、座位号(2位)。
6、各盟市招生机构编排座位后,于9月7日前生成本盟市“考生报名信息库”文件,通过互联网报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
7、考生准考证、考场座次表和桌签在基层招办办公平台网上打印,由各盟市自行设置是由盟市打印或者旗县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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