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青田县教育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内审和相关专业人员对全县59所学校和下属事业单位2006年至2007年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的审计调查。
调查发现了学校食堂会计核算、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代管代收费、专项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等5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局党组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对于学校食堂会计核算问题提出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食堂不能承包给个人经营,必须按规范的食堂会计制度建帐,并纳入会计制度中心统一管理,不得在食堂经营中发放教职工福利、津贴;对于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要求2007年秋季以后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而收取的经费一律清退,2007年秋季以前乱收费项目,收缴财政部门统一处理;对于代管代收费问题要求各学校及时结算代管费、代收费,将结余的代管费、代收费转为学校其他收入,对无法清退的统一收缴财政部门处理;对专项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必须予以调账处理;对部分学校不该在食堂和工会入账的款项进行调帐处理,对部分学校不该在食堂和工会里发放的福利补贴进行清退。
青田县教育局在作出上述具体整改措施的同时,并要求全县59所学校和下属事业单位在5月底前审计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切实加强财务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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