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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城市规划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填写《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采用现场摄像或扫描照片方法的市可不交),办理报名手续。续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上年度准考证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累计,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各市人事、建设部门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使用PTMIS录入报考信息,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按《省直考区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的要求录入报考信息,于2006年6月6日将报考信息软盘(各市报考信息通过网络上传,不交软盘)、《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送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考信息汇总及准考证编排
各市要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接收考前规则并进行信息录入,待报考资格审查后于6 月6日前将报名数据发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服务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各市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可于考前一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也可由考生个人于10月19日至20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直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0]546号文件和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规定,此项考试报考费用为主观题每科次130元,客观题每科次70元(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余款于6月6日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在肥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均由省建设厅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非立体式),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仍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明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考试各环节精心组织,严格实施,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附件下载
1.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省直考区报名信息录入规定
3.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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