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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份,往年参加考试的老考生一定要将档案号(在去年的准考证上)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考试成绩无效,填写报名申请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晰,若因书写造成的错误后果自负;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帖在报名表上;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所在单位出具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
(5)符合免试部份科目条件(一)的人员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四张,每张照片后面用圆珠笔写上名字及单位帖在报名表上。禁止用电脑扫描或打印的照片。
6.报名考务费:按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考中心函[2005]77号文及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2002]126号文收费标准执行:
(1)客观题(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每人/每科70元。
(2)主观题(城市规划实务)考试每人/每科130元。
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比例尺。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六、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复印,按本通知所列第四条“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顺序排列。
七、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考前培训和订购复习资料。
八、领准考证时间:2005年9月1日—9月29日,请各位考生带上报名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按时领取。
九、考试报名通知及报名表等相关信息可上贵州建设信息网(www.gzjs.gov.cn)查询、下载。
注:各位考生填表时请用今年的新表
贵州省建设厅 贵州省人事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