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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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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 29.注册城市规划师 | 2.考二科 | 01.注册城市规划师.考二科 | 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4.城市规划实务 |
| 4.考四科 | 01.注册城市规划师.考四科 | 1.城市规划原理 2.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4.城市规划实务 |
七、考点设置
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八、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3科(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主观题)考试费130元,报名费每人15元。
湖北省人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