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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填写的《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3)2005年度准考证及复印件;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3、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上述材料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4、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提醒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负责现场报名的工作人员在核实其身份后,应积极帮其查对档案号。
5、请各市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报考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报考信息以及报名表(新考生)等相关材料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2006年度的考试信息采用人事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模板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下发,
考试报名表及相关信息项仍同2005年,报名表式样见附件二,请各市认真、准确地填报考生信息。
六、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及考前辅导工作由建设厅负责。联系电话:025?83200271
七、收费事宜
(一)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苏价报[2001]32号)的统一核定,收取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二)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20元。
(三)上述费用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收取,按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18元的规定要求上交国家和省。请各市人事局务必于7月10日前将相应费用汇总后汇省人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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