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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30日。各区县的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当地建委初审后,到当地人事局办理报名手续。市直各部门及国家、省驻日照单位的报考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事局报名(联系电话:市人事局考试中心:8781106;市建委人事科:8899030)。
报考人员应认真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并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技术资历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免试者提供)、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黑白照片两张。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83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收考务费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收考务费120元。
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抓紧时间部署报名工作,严格掌握报名条件,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
日照市人事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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