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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试类别
报考全部科目: 29
符合免试条件报考二科: 22
(2)科目代码
《城市规划原理》 11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2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33
《城市规划实务》 44
六、 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区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七、 注意事项
(1)由于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属滚动类考试,2005年度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参加本年度考试时应填涂档案管理号。否则,上一年度的考试成绩将作废。
(2) 考生报名时,使用统一制式的《人事考试报名表》和《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全部科目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一定要按本文件规定认真填涂考试类别代码和专业代码。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受理考生报名时应仔细审查其《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的填涂情况,特别注意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以及续考人员(老考生)的档案管理号是否填涂,避免出现双档案管理号的情况发生。报名时携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张粘贴在准考证上,另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3)2005年参加过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2006年具备了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应按新考生报名(不填涂原有的档案管理号)。否则,会影响到准考证号的编排。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4、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人事部考试中心要求,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地在报名时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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