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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事宜,考生可直接与省建设厅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杨玉玲 联系电话:0871一4163016
二、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继续执行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执业药师制度暂行规定》及《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的规定。考试成绩滚动管理规则不变。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
各科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0月21日上午9:00一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0月21日下午2:00一4: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上午9:00一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0月22日下午2:00一4:30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资格按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的规定执行,考试滚动管理规则不变,4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
各科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1日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0月21日下午 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2日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0月22日下午 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