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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2月28日,逾期不予补报。届时,由市人事、税务部门共同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从事税务代理或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于报名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佳山路24号)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填涂和读取《考生报名信息卡》、照像等手续。续考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上年度准考证并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累计,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凡在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违反人事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教材
2008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征订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按照考生自愿的原则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0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费按每科66元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五、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的答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执行。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