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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1月15日至23日,届时,报考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08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照片的要求为2006年以后拍摄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为20k以内,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571-88396769、88396652。
今年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需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和“网上交费通知单”。《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证件照1张,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2008年1月22日至24日,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报考条件初审。椒、黄、路三区及市直和省属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到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3室)进行报考条件初审。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同时还须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对后学历者还须提供前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在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台湾居民还应向报考条件审查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各地人事和国税、地税部门在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及本人签字后的《报名表》,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请各地人事部门在报考条件审查结束后,对已通过报考条件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包括报考人数、每个科目报考人数)进行统计,并于2008年1月28日前上报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008年2月19日至2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于2008年6月16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台州市人事局
台州市国家税务局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