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空置率(vrt)指报告期期末空置房屋占同期房屋存量的比例,vrt=vct/st。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房屋的类型特征和空置特征分别进行统计,包括不同类型房屋空置率、新竣工房屋空置率、出租房屋空置率、自用房屋空置率等。
(6)可供租售量(houses for sale/rental,hsrt)指报告期可供销售或出租房屋的数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可供租售量=上期可供租售数量一上期吸纳量+本期新竣工量;实际统计过程中,可按销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业类型等分别统计。因为并非所有的空置房屋都在等待出售或出租,所以某时点的空置量通常大于该时点可供租售数量。
(7)房屋施工面积(buct),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和上年开工跨人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8)房屋新开工面积(cst),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不包括上期跨人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
(9)平均建设周期(cpt),指某种类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所占用的时间长度。在数值上,平均建设周期=房屋施工面积/新竣工面积。
(10)竣工房屋价值(vbct),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的价值一般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工程的建筑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及城市建设配套投资。竣工房屋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计算。
例题:判断空置率,其英语简写为vbct,是指报告期期末空置房屋占同期房屋存量的比例
2.2.3.2 需求指标
(1)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减去货物和服务进口价值。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2)人口数,是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有生命的个人总和,包括常住人口和现有人口。其中,常住人口是指经常居住在这个地区的人口,现有人口是指在规定的标准时点下,在这个地区居留的人口。常住人口与一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关系更为密切。
(3)城市家庭人口,指居住在一起,经济上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凡计算为家庭人口的成员其全部收支都包括在本家庭中。
(4)就业人员数量,指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数量,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私营业主、个体户主、私营和个体就业人员、乡镇企业就业人员、农村就业人员、其他就业人员(包括民办教师、宗教职业者、现役军人等)。这一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是研究国家基本国情国力的重要指标。
(5)就业分布。指按产业或职业分类的就业人员分布状况。
(6)城镇登记失业率,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
(7)城市家庭可支配收入,指家庭成员得到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人。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8)城市家庭总支出,指除借贷支出以外的全部家庭支出,包括消费性支出、购房建房支出、转移性支出、财产性支出、社会保障支出。
(9)房屋空间使用数量,指按使用者类型划分的正在使用中的房屋数量。
(10)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商品零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商品零售物价’的变动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的生活支出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影响居民购买力和市场供需的平衡,影响到消费与积累的比例关系。
(11)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市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晶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该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职工货币工资的影响,作为研究职工生活和确定工资政策的依据。
2.2.3.3 市场交易指标
(1)销售量(housessold,hst),指报告期内销售房屋的数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在统计过程中,可按物业类型、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分别统计。我国房地产开发统计中采用是实际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已竣工的房屋面积中已正 式交付给购房者或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已签订预售合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但包括报告期或报告期以前签订了预售合同;在报告期又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积。
(2)出租量(housesrented,hrt),指报告期内出租房屋的数量,单位为建筑面积或套数。在统计过程中,可按房屋类型和新建房屋分别统计。我国房地产开发统计中的出租面积,是指在报告期期末房屋开发单位出租的商品房屋的全部面积。
(3)吸纳量(absorptionvolume,avt):,指报告期内销售和出租房屋的数量之和,。实际统计过程中,可按销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业类型等分别统计。
(4)吸纳率(absorptionrate,art),指报告期内吸纳量占同期可供租售量的比例,以百分数表示,有季度吸纳率、年吸纳率等。实际计算过程中,可按销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业类型等分别计算。
(5)吸纳周期(absorptionperiod,apt),指按报告期内的吸纳速度(单位时间内的吸纳量)计算,同期可供租售量可以全部被市场吸纳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单位为年、季度或月,在数值上等于吸纳率的倒数。在计算过程中,可按销售或出租、存量房屋和新建房屋、不同物业类型等分别计算。在新建商品房销售市场,吸纳周期又称为销售周期。
(6)预售面积,指报告期末仍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签订预售合同的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报告期预售又在报告期转正式或协议销售的商品房屋的面积应列入实际销售面积,同时统计为销售收入。
(7)房地产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房地产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包括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和土地交易价格指数。理想的价格指数,应该是基于同质物业的价格指数。我国目前的各类房地产价格指数,通常基于平均价格。
(8)房地产价格,指报告期房地产市场中的价格水平,通常用不同类型房屋的中位数价格表示。中国现有房地产价格统计,是基于各类物业平均价格的统计。
(9)房地产租金,指报告期房地产市场中的租金水平,通常用不同类型房屋的中位数租金表示。中国现有房地产租金统计,是基于各类物业平均租金的统计。
例题:判断
房地产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房地产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2.3 房地产市场的特性与功能
2.3.1 房地产市场的特性
房地产市场作为市场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具有市场的一般规律性,如受价值规律、竞争规律、供求规律等的制约。但由于房地产商品本身具有区别于其他商品的独特属性,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又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这就导致了房地产市场具有一系列区别于一般市场的基本特性,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2.3.1.1 市场供给的特点 由于房地产商品的供给在短期内很难有较大的增减,因此市场供给缺乏弹性;由于房地产的位置、环境、数量、档次的差异,市场供给具有非同质性;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不可再生性,以及房地产投资规模巨大,使房地产市场具有高度的垄断性,从而导致房地产市场供给主体间的竞争不充分、不广泛。
2.3.1.2 市场需求的特点
房地产是人类生存、享受、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一种基本需求,市场的需求首先具有广泛性;与市场供给的非同质性相吻合,需求者购置房地产时通常有不同的目的和设想,因而需求具有多样性;同时,购置房地产的开支巨大,通常需要借助金融信贷机构来进行融资。
2.3.l 3 市场交易的特点 由于房地产市场上的商品本身不能移动,交易是房地产产权的流转及其再界定;房地产交易通常需要经过复杂和严密的法律程序,耗费时间比较长,交易费用通常也比较多;加之市场信息的缺乏,市场交易通常需要估计师或物业代理等专业人员提供服务。
2.3.1.4 市场价格的特点
房地产商品的不可移动性,使房地产价格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关系极大;其次由于人口的不断增长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价格总体呈向上波动的趋势;但现实价格是在长期考虑下而个别形成的,因此也不容忽视涉及交易主体的个别因素的影响。
以上四个方面是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特征,但对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市场,还要受其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受到社会体制的规定。如不同的社会体制形成了不同的土地所有制,我国的土地出让制度导致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一些独特性。
2.3.2 房地产市场的功能
在任何市场上,某种商品的价格反映了当时的市场供求状况。但价格不仅预示市场的变化及其趋势,还可以通过价格信号来指导买卖双方的行为。简言之,价格机制是通过市场发挥作用的。房地产市场的功能,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2.3.2.1 配置存量房地产资源和利益 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又由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较长而滞后于市场需求的变化,所以必须在各种用途和众多想拥有物业的人和机构之间进行分配。通过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在达到令买卖双方都能接受的市场均衡价格的条件下,就能完成这种分配。
2.3.2.2 显示房地产市场需求变化
在下面的图中,居民想搬出自己租住的房子而购买自己拥有的住宅,则市场上住宅的售价就会上升而租金就会下降。如图 2—1所示,售价从op升到op1,租金从or降到orl。
2.3.2.3 指导供给以适应需求的变化 房地产市场供给的变化可能会由于下述两个方面的原因引起:
(1) 建设新的房地产或改变原来物业的使用方式.
例如在图示2-1(b)中,由于部分需求从出租住宅转向出售住宅,租金下降至or1,出租住宅的供给量从ol降到ol1,ll1就可以转换成出售住宅,因为出售住宅的需求量增加了mm1。最后形成了均衡价格op1和均衡租金or1。
(2)某类物业或可替代物业间的租售价格比发生变化。根据当地各类房地产 收益率水平,同类型的物业都存在一个适当的租金售价比例,例如一般情况下住宅的售价相当于大约100个月的租金,如果售价太高,那么对出租住宅的需求就会增加,反之亦然。用途可相互替代的不同类型物业之间的租金售价相对变化也会引起需求的变化,举例来说,北京市1994年写字楼物业供给紧张,最高的月租金达到每平方米110美元,所以有些酒店和公寓作为写字楼出租,使这三类物业间的供给量发生了相对变化。
由于房地产市场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完成供需平衡的调节过程,而新的平衡达到了甚至还没有达到,可能马上又出现新的影响因素而造成新的不平 衡,所以,用“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和暂时的”来描述房地产市场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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