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 3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期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办公室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办公室值班电话为( 010 ) 88083151 。各地在考试期间也要安排专人值班,并于 2006 年 10 月 12 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传真至( 010 ) 88083156 。
(六)考试期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办公室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办公室将派有关人员到部分考点巡视检查考试工作。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 2006 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实施工作。
附件:1.2006 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2006 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3. 数据库格式及说明
4.2006 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定单
5.2006 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定单
人事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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