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齐齐哈尔大学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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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的基准成绩,将同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

  (2)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依据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8、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含网络技术与安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并需口试;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考生并需口试;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9、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