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沈阳农业大学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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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农业大学 | 录取规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条件,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我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按招生计划数的110-120%调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教育部年度招生工作文件、政策,并结合生源地招生政策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
  我校在辽宁省参加一批B段录取,但按第二批院校录取分数线实行第一志愿一次投档,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120%。若在控制线上录不满时,可在线下20分的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
  4、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未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相应未满专业;如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5、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外语语种:除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的考生均可报考。
  7、我校各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建议报考园林专业学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英语基础较好,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专业考生体貌端正、发音标准、口齿清晰。
  8、对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60分以上的新生,新生报到注册后,有重新选择一次专业的权利。
  9、体检要求:考生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与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中对所报专业的体检要求。
  10、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的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