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福建新高考要如何“变脸”,现在有点眉目了——省教育厅昨日发布了新高考的征求意见稿,最重要的消息是,2009年的高考仍将沿用“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模式,但是,各科将设选做题,考生根据本人的选修来选择考题,换句话说,每位考生高考试卷也许就不尽相同了。
此外,招生也可能发生重大变化,今后高考录取不只是看高考成绩,还可能要看会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此外,部分专科院校将凭借会考成绩录取学生。
所谓的“新高考”指的是,从2006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俗称新课改,到2009年,第一届高中新课改学生要参加高考,高考也将随之“变脸”。
全称为《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涉及的改革包括评价、考试和招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组织高校、中学代表、教研人员等对改革方案进行讨论,并反馈。
以下是拟定的我省新高考方案,要注意的是,这还是在征求意见中,本报“家有读书郎”在线聊透透(sz.xmnn.cn)链接有完整的征求意见稿。
关于评价改革
征求意见稿说,将建立普高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所谓的综合评价制度包括高中会考和综合素质评价。
一、会考将实行等级制
会考成绩评定采用等级制,书面考试科目按照A、B、C、D(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评定;操作考查项目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评定。
2006级、2007级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高考时必须出具规定的会考成绩。
二、对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审美与表现”的评价结果以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呈现;“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的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D为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运动与健康”的评价结果以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呈现。凡是综合素质评价项目中评定为“优秀”或“尚待改进”的,必须提供充分的实证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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