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改一个重要改革就是进行学分认定。省教育厅日前下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暂行)》明确:学生在3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还要获得28个以上选修学分,其中在选修II至少要获得6个学分,总计必须达到144个学分。
办法明确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不少于一周,包括深入工厂、农村、部队、企业企业和其他社区进行调查研究。学分认定分为“同意认定”和“不予认定”两种。省教育厅指出,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在学生成长记录袋和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予以记录,学校不得以学分奖励学生。同时在省内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学分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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