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准考证由省上统一编排打印。准考证号为九位数:一位
代表科类,二、三位代表类别,四、五位代表考区,六至九位为考场和座位号。其中一、二、三位数字分别表示:
文科:第一位数字:1文史类、3艺术类、4体育类,这三个科类中的第二位数字分别是:0汉文、1少文、2藏文、3蒙文,第三位为外语语种。
理科:第一位数字:5理工类、7艺术类、8体育类,这三个科类中的第二位数字分别是:0汉理、1少理、2藏理、3蒙理,第三位为外语语种。
老高职第一位为9,单独编排。
9、认真核对每个报名学生会考库、高考报名库资料,照片、信息不一致者不予上报,否则出现的冒名考试等现象由考区招办负责。严格审查一次性报考8门以上会考后参加今年高考学生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档案、资格审查表等证明(件),在上缴体检表时须全部交省招生办公室审查。
10、被高等学校同意录取的保送生要参加高考报名、体检,建立电子档案,否则无法办理审批手续,教育部也不予注册。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各考区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07]17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集中精力认真严格审查已报名学生的在青高考资格和加分条件。要成立政府牵头,教育、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审查领导机构,认真制定资格审查实施办法,明确教育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责,建立教育、公安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查、封堵“高考移民”工作中的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管理机制。对“搭桥户”、“空挂户”、冒名高考者以及空挂学籍等违纪违规考生要坚决予以取消,切实维护本省考生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对报名学生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接受考生和家长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公示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姓名、报名号、毕业学校、班级、家长及就业单位。公示名单要抄送省招办普招科。具体公示办法为:省外借读高中毕业生由省招办负责在《招考指导》、青海招考信息网上公示;应届高中毕业生由考区招办按报名学校打印名单后在原报名学校公示,重点监督高考移民在省内中学空挂户籍、骗取学籍的行为;对往届毕业生要重点进行会考库和高考报名库信息核对,严防高考移民里外勾结,冒名高考。各考区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工作,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资格审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高考前(即6月6日前)为第一阶段,对所有报名学生的户籍、学籍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在青高考资格学生名单在发放准考证前必须报到省招办予以注销;高考结束至建档前为第二阶段,重点审查上线考生在青考试和录取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建档;录取审查过程为第三阶段,对预录取状态考生档案资料再进行严格全面核实,不符合条件者当即取消录取资格。各考区还要对考生认真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密切关注动向,切实加强管理,发现考生雇用“枪手”替考等情况即刻向公安部门报案。
六、报名考试经费
文化课考试费每名考生每科次缴纳23元,按五个科次缴纳(民考民考生另加少语文考试费)。由考区招生办公室收齐后,按每名考生每科次16元标准缴省考试管理中心。
体育类考生专业考试费每人缴纳60元(不含文化课考试报名费)。在上报报名信息时,按每生50元标准缴省考试管理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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