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报考沈阳市化学工业区管委会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报考沈阳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支队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一科。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照考试录用计划数一比二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2、笔试时间为2006年3月19日(星期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准考证》、《申论准考证》,由考生从3月14日0时始,在沈阳人事网用A4纸自行打印,并按裁减线裁减。每科准考证需粘贴同版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4、考生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准考证(未粘贴照片无效)、钢笔、炭素笔和2B铅笔及橡皮。不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每科考试的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缴,不再退回考生。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别由市人事局会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沈阳人事网公告,请考生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考试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面试成绩相同者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体检由市人事局分别指定医院并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沈阳人事网公告。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调档、考核,市人事局负责审查。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岗位权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和聘用
拟录用和聘用人员名单在沈阳人事网公示5天。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录用和聘用手续。被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称职人员,不予办理正式录用、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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