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名现场确认需要带哪些证件?
答:这要根据报考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
(一)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无论在职或非在职),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以及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
(二)200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区内院校和区外院校宁夏生源的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以及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
(三)2005年、200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区内院校和区外院校宁夏生源的毕业生,凡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均按上述第一条办理;本人户口和档案仍保管在原就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须?quot;就业推荐表"和保管本人户口和档案的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主要证明本人户口和档案在该单位保管)、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
二、大学生志愿者报考需要带哪些证件?
答:现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须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持所服务的县(市、区)团委出具的考核材料。
三、报考法院、检察院非法律专业的职位笔试科目是什么?
答:报考法院、检察院所有职位,包括非法律专业职位,统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法律基础知识》两科。《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法律基础知识》复习教材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提供,考生可以自行联系购买(电话:0951-5926038)。
自治区2006年招考公务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