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确定李津垚等4人为天津市地震局机关拟录用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告之日起)。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天津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2—88370329。
二○○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