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政府应把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真正做到实处,“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不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然而,事实上却往往出现人们不愿看到的现象。淮河是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河三湖”工程之一,在2004年8月初却出现了惊人的一幕:淮河部分支流一场暴雨,使沿途各地藏污闸门被迫打开;5亿多吨高指标污水形成150多公里长的污水带,“扫荡”淮河中下游。而淮河治污,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已花费了十年多的时间,其成果竟然是这样的“辉煌”。而在此之前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则成绩不小,据国家环保总局统计,主要污染物硫酸为70万吨,10年降低了约50%,为“逐年下降”;而隶属水利部的淮河水资源管理局测定200年污水排放量123万吨,接近治理前水平。然而事实是淮河“河蚌死了,野鸭死了,鱼虾全死光了”。淮河治理,历时十年,投入数百亿元,涉及1.8亿人口。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只是“口头治污”“书面治污”,只出数字、没有成果,贻害国家、贻害百姓这充分说明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僚主义和渎职,被人们称为“十年治污十年丑”。
7.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资源节约工作,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涵就是实现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它是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途径实现发展的社会进步过程,对实现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一方面表现在工业生产环节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另一方面,表现在资源节约型的公众生活消费领域,主要涉及居民生活用能、公共建筑用能和交通节能,即住房和汽车领域。从总体上看,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主要包括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等内容。而要建立节约型社会,不仅要靠政府、社会的舆论宣传,更要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最重要的是靠我国人民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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