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从文化和社会角度出发,改革教育培训制度,努力在起跑点上解决机会平等以体现公平与正义。
在这方面主要需要做的是对进城务工人员即农民工在就业、保障及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着的一些不公正的做法引起重视。但部分地区目前仍然存在有悖中央精神的一些忽视农民工文化权利的现象。这种状况必须引起重视,并迅速加以改变。
第四,从经济层面上来解决因非公平正义所呈现出的问题,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与正义的切实可行的手段。
从经济上来做就是用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业已存在的贫富差距,并使这一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而逐步缩小。具体地说,应该使财政向农村、不发达地区和困难阶层逐步增加扶持力度。。
第五,为了使公平正义的理念在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得到正确理解和贯彻,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和正义观。
我们应该认识到公平正义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才能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
总之,社会公平与正义就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社会公平与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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