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本章概述
香港、澳门和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台湾问题是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其本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不容许外国干涉。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集全党的智慧提出的实现祖国统一的创造性的战略构想。它已成为我党和平统一祖国的战略方针和国家的基本国策,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泽民同志提出了八项主张,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一国两制”构想,是新世纪发展两岸关系、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纲领。香港、澳门问题的成功解决是“一国两制”的重大胜利。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具有重大意义。台湾的前途系于祖国,“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分裂图谋都是注定要失败的。早日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第一节 “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一、祖国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是全中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愿望。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反对分裂,坚持统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传统。历史证明,历史上祖国统一时期,经济文化发展,民族关系和睦,社会稳定。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华民族的历史开始了一个新纪元。但是,由于种种历史的原因,香港、澳门仍分别在英国和葡萄牙的殖民统治之下,台湾则被国民党当局所盘踞,国家统一大业尚未最后完成。其中,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分别属于中国和英国之间、中国和葡萄牙之间的问题;台湾问题是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属于中国的内政,不容许外国干涉。
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国家的统一作为自己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始终不懈地推进祖国统一的实现,并积极探讨和寻求实现祖国统一的方式和途径。
二、“一国两制”构想的形成和发展
香港、澳门和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强迫中国清政府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香港、澳门才被从中国分割出去,分别被英国和葡萄牙强占。台湾在1945年结束日本殖民统治,重归中国版图。1949年后国民党当局退踞台湾,造成两岸长期分离。因此香港、澳门问题与台湾问题在性质上不同。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中国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分别属于中国和英国之间、中国和葡萄牙之间的问题;台湾问题是中国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其本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由中国人自己来解决,不容许外国干涉。
“一国两制”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的。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表示,和平统一实现后,台湾可以保持非社会主义的经济和社会制度。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宣布了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指出,一定要考虑现实情况,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方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1981年叶剑英发表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的讲话,具体提出了实现祖国统一的九条方针,指出国家实现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等等。这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思路明晰化。1982年邓小平阐明了中国政府准备用“一国两制”的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指出现行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变,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至此, “一国两制”构想明确形成。1987年党的十三大第一次把“一国两制”概括为邓小平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确认。1995年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对推动祖国统一大业提出了八项主张,进一步贯彻 和丰富了“一国两制”理论。
三、“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政策
“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1)一个中国的原则是“一国两制”的前提。“一国两制”是我们党和国家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制定的一项战略方针。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行“一国两制”的前提。②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指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国家主权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家主权。香港、台湾、澳门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实行“两种制度”。坚持“两种制度”,即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作为国家主体的祖国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作为统一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互相支援,共同发展,为国家的繁荣和民族的振兴作出贡献。
(3)在台港澳地区实行高度自治。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在台湾、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不同于中国内地其他省区,享有基本法赋予的高度自治权。除外交事务和防务由中央政府管理外,特别行政区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可以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经济、贸易、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政策,还可以在中央政府授权下处理经济、文化等领域内有关的涉外事务。台湾特别行政区还可保留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不派军队和人员驻台,并在中央政府内给台湾留出名额。
(4)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邓小平多次讲到,“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后,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之后还会不变。”邓小平指出,承诺五十年不变不只是安定人心,而是考虑到这几个地区的繁荣和稳定同中国的发展战略有密切的关联。中国要在21世纪完成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需要扩大对外开放,保持“一国两制”稳定不变是这一政策的重容。五十年后,中国同国际上的经济交往更加频繁,更加相互依赖,更不可分,“一国两制’’的政策就更没有变的必要了。邓小平关于香港和澳门回归后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的思想,明确写进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节 “一国两制”构想的实践
一、香港、澳门回归祖国的重大意义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首先运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遗留下来的问题,是分别属于中国和英国之间、中国与葡萄牙之间的问题。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我国政府先后同英国和葡萄牙政府进行谈判,并分别于1984年12月和1987年4月签署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和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90年4月和1993年3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正式恢复了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顺利地回到了祖国的怀抱。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到祖国怀抱。香港、澳门的回归,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巨大成功,标志着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香港、澳门的回归对祖国统一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香港、澳门的回归,标志着中国人民雪洗了中华民族的百年国耻。第二,香港、澳门的回归,标志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获得了巨大成功,标志着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对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发挥示范作用。第三,香港、澳门的回归,标志着香港、澳门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开创了香港、澳门和祖国内地共同发展的新纪元。第四,香港、澳门的回归,标志着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和进步事业做出了新的贡献。它为国际社会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问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国际争端提供了新的范例。
二、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和纲领
1995年1月底,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讲话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就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看法和主张:必须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台湾同外国发展民间性经济文化关系,我们不持异议;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生活方式和当家作主的愿望,保护台湾同胞一切正当权益;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
台湾问题是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属于中国的内政,不容许外国干涉。任何制造“两个中国”、“一国两府”、“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图谋,都是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坚决反对的。在台湾问题上,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国外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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