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策采购政策。美国几乎所有的州均有对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采购政策,联邦审计人员有权对各联邦代理机构未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处以罚金。
(4)收费政策。如美国200多个城市实行倾倒垃圾收费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使每个城市垃圾数量可减少18%;瓶罐收费可使废弃物重量减少10%—20%,体积减少4%—8%;全国居民水费中含污水治理费;市镇政府必须向州政府交纳污水治理费,对未依时交纳的处以罚款。
(5)税收政策。①征收新材料税。促使少用原生材料、多进行再循环。②征收生态税。除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外,汽油、电能要征生态税,间接产品也不例外。③征收填埋和焚烧税,主要针对将垃圾直接运往倾倒场的公司或企业。通过征收垃圾税等措施直接刺激循环经济发展。
4、责任界定明晰,多方参与。
美国通过法律和相关制度明确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鼓励各方的广泛参与。尤其是消费者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有力地推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两者将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的责任进一步明晰。美国企业在处理废弃物方面责任明确,从源头上为实行循环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废弃物处理方面经常被引为典范的美国杜邦公司,在企业内部建立了循环经济模式,明确各部门的责任。该公司组织厂内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从废塑料中回收化学物质,开发出耐用的乙烯产品。通过放弃使用某些对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减少一些化学物质的使用量以及发明回收本公司产品的新工艺,杜邦公司在10年前就已经成功地使本公司生产造成的废弃塑料物少了25%,空气污染排放量减少了70%。
实施循环经济不仅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参与,更重要的是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美国十分重视运用各种手段宣传循环经济,美国环保局与全国物质循环利用联合会专门开设网点,宣传有关再生物质的知识,并把每年的11月15日定为“美国回收利用日”。公众对于垃圾处理和回收等有任何问题,都可拨打“311”热线得到答复。
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清远循环经济的几点建议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中期和城镇化初期,人均GDP1500美元,正在能源资源消费高峰期和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生态矛盾凸现期。现借鉴美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和清远的实际,进一步加快清远循环经济的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提高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是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需要各方面包括政府、企业、公众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这是循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发展循环经济十分重视,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2005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明确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目标和措施,这些都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也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成立了由分管经济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组长,省直22个部门组成的“广东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我市出台的《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也着重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等方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企业必须要从战略的高度去认识、用全局的视野去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
2、编制清远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的高效和循环利用为价值取向,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的新型增长方式,是经济增长方式的一种创新。从我市现实情况来看,循环经济发展虽然历经二十多年,一波四折,然而规范化的循环经济才刚起步,要把粗放型循环经济扭转为规范化循环经济,并把循环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政府必须把发展循环经济放在一个特殊的战略位置去考虑。抓紧编制《清远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纲要》,通过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来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规划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现阶段应以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再生利用和资源化综合处理为重点,以中国(清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为切入点,从建设生态工业园、构建产业生态链、建设生态企业为着手,大力构筑园区、企业和产业“三位一体”的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框架,实现由政策招商转变为环境招商,扭转经济增长方式。
3、强化地方性立法,依法依规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全国循环经济法的立法工作已经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有望在200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许多地方对循环经济立法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市相继出台的清远市《关于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若干规定》(清发[2005]21号)、正酝酿出台的《清远市关于拆解加工进口废七类物资圈区管理的实施意见》、清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规定》(清城区府第9号通告)等,都以地方法规性文件的形式确定循环经济的地位,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今后一段时期,要以国家法律为指导,以国家政策为依据,以规范、引导、鼓励和支持为主要内容,加快研究制定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逐步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使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当前主要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从政府角度,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规划、政策,制定资源循环再利用以及物资回收利用方面的政策;建立健全各类废物回收制度,对于不符合循环经济的行为加以规范和限制;二是从产业角度,需要把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纳入企业总体的创新、开发和经营战略中,自觉地在生产经营和各个环节上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引导有利于循环经济的消费和市场行为;三是出台有关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的管理办法,制定验收标准,指导工业园区和各县(市、区)发展循环经济。
【责编:水自流 纠错】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