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直尺和计算器(免套、非立式、无存储功能),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拨打电话9600166或网上(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八)考试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有关信息代码不变。
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从2005年起,在各类资格考试中,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在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并在《系统构建》中进行了修改,即将有关提示功能的图案设为红色,与提示语一起放置在前列。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各省辖市人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略)
河 南 省 人 事 厅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转贴于:监理工程师考试_考试大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