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设计的原则与方法
(一)原则
1.以人为本、与自然亲和的原则
市民是城市空间环境使用、观赏、评论的主体,市民之间的相互交往是城市空间环境存在的基础。人离不开自然,要服从自然,与自然相和谐,不可掠夺自然。
2.历史延续的原则
即保护传统特色和自然景观的原则。
3.个性表现原则
突出个性,增强识别性。
4.视觉和谐原则。
5.使用功能与思想艺术统一的原则。
(二)组织空间的方法
根据城市空间使用功能和所在场所的自然条件和现状条件,可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法,
一般有:
1.轴线法;
2.张拉法;
3.重复法;
4.视差法;
5.层面转换法;
6.框景法;
7.诱导法;
8.夹景法。
通过上述设计手段、运用收与放、明与暗、动与静、主与次的空间对比,使城市空间
形成多姿多彩的景观序列。
(三)构成城市整体形象的五个重点区位
是指边缘、节点、路径、区域、标志物。城市设计要突出抓好这五大重点的形体设计工作。
(四)城市设计的目的
是创造一个高质量的空间环境。环境质量的含义应体现在结构清晰、形式简洁、功能齐全、方便、舒适、可达性强、健康安全有活力、人文景观与自然环境协调和谐、丰富多彩,其社会性、适应性、开放性为市民所喜爱。
(五)城市广场
是城市的节点,是城市空间中最有活力、最为引入的场所,是市民不可缺少的空间,是城市景观的核心。广场设计的要点在于:
1.选址适当,步行可及,使用方便;
2.尺度适宜,空间紧凑,尺度亲切,易交流;
3.形状不拘一格,有个性,易识别;
4.与街道连接自由、灵活、富有生气;
5.广场的构成要素要整体和谐、呼应;
6.以硬质材料为主(硬铺装);
7.广场具有一定的围合空间,形成内向秩序;
8.主体建筑要突出,构成视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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