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申报材料:
(一)2008年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份)
1、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5,可在安徽省建设厅网站、安徽省勘察设计与智能建筑信息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级别(一级/二级)、报考类别(首考/续考);
2、申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符合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2的人员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
3、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申报表上并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照片应为2008年所照证件照,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时间的证明;
5、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职业实践手册(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
6、不符合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时还需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图纸。
(二)续考人员申报材料(1份):
1、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级别(一级或二级)、报考类别(续考);
2、前次考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市、各部门负责核实原件并加盖公章);
3、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申报表上并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照片应为2008年所照证件照,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六、 申报程序及时间:
1、考生个人自愿申报,所在设计单位对申报人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甲乙级单位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中直驻皖甲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其它单位报考人员申报材料一律由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初审。
3、根据考试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年报名工作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各部门和中直驻皖甲级设计单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考生材料录入软盘(报名信息录入要求详见附件4)并校对无误后,于3月11-14日内将所有申报材料,连同汇总表及汇总软盘报送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七、 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标准及收缴方.
八、 考务工作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由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工与上年度考试相同。
应考人员于5月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合肥工业大学(南区)领取准考证(领证地址:见校园内标识,领证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考试期间不统一安排考生食宿。
合肥工业大学地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可乘公交大、中巴111、109、128 、122等路至合肥工业大学下。
考试用具和有关考试注意事项,各市建委、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中直驻皖甲级设计单位要对报考材料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单位和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全责,对弄虚作假、设计单位擅自接受外单位人员挂靠报名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对无规定学历证书、使用过期身份证、报考人员姓名与身份证或学历证书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名考试。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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