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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生须知
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06年4月2日-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至报名点领取,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作答时须注意,该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并在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目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成绩查询短信:编辑“准考证号码”移动用户发送到089995678,联通用户发送到89995678,小灵通用户发送到97975678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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