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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个人自愿申报,所在设计单位对申报人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甲乙级单位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中直驻皖甲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其它单位报考人员申报材料一律由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初审。
3、根据考试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年报名工作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各部门和中直驻皖甲级设计单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考生材料录入软盘(报名信息录入要求详见附件5)并校对无误后,于3月6-8日内将所有申报材料,连同汇总表(2份,见附件6、7)及汇总软盘报送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七、 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标准及收缴方式详见附件8。
八、 考务工作
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由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工与上年度考试相同。
应考人员于5月12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合肥工业大学(南区)领取准考证(领证地址:见校园内标识,领证时间:上午:8:00—11:40 、下午:2:30—5:40)。考试期间不统一安排考生食宿。
合肥工业大学地址:合肥市屯溪路59号,可乘公交大、中巴111、109、128 、122等路至合肥工业大学下。
考试用具和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9。
各市建委、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中直驻皖甲级设计单位要对报考材料认真审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审查责任。对弄虚作假、设计单位擅自接受外单位人员挂靠报名考试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对无规定学历证书、使用过期身份证、报考人员姓名与身份证或学历证书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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