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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科目名称不变。
二级注册建筑师:
1、现“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和“建筑构造与祥图(作图题)”两个科目替代原“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考试用时分别为6小时和3.5小时,凡未通过或未报考原“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的考生,需报考“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和“建筑构造与祥图(作图题)”两个科目。
2、现“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科目替代原“建筑法规、经济与施工”科目。
其余科目名称不变。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的成绩管理。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文件精神, 200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大纲修订后,将原《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两科合并为《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科目。由于在1998年至2001 年期间(注:2002年停考一年)有通过原《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两科中一科的考生,因此在2003年度的考试中设置了:01专业(第一科全考)、02专业(第一科上半科)、03专业(第一科下半科)。
1、在已通过半科成绩的有效期即5年(次)内仍未通过另半科的,则已通过的半科成绩失效,此后必须报考01专业。例如:考生2000年通过了《设计前期工作》,到2005年仍未通过《场地设计》,则已通过的《设计前期工作》成绩失效,2006年起需报考01专业。
2、在已通过半科成绩的有效期5年(次)内通过了另半科的,视为该考生通过了《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全科,该科的通过时间以最后通过的半科为准,此后报考须按01专业报考。例如:上述考生2004年通过了《场地设计》,则该考生《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一科通过时间视为2004年,成绩有效期为5年(次);无论此后是否再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科目,在2005年报考时须报考01专业。
3、自2007年起,取消02专业(报考第一科上半部分)和03专业(报考第一科下半部分),考生只能报考01专业。
(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且在连续五年内滚动有效(2002年全国停考一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且在连续两年内滚动有效。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即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成绩滚动期限的计算,以1999年开始参加考试为例,其 1999年考试科目合格的成绩截止2004年考试结束日前有效(2002年度未举行考试);这部分考生在2004年考试日结束后,仍有部分科目未合格,在 2005年需继续参加考试的,则应在2005年报名参加考试未合格科目和1999年考试合格但有效期已过科目的考试。
七、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时,因考生对图板、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等的准备需要较多时间,为便于在考试前做好准备工作,自2006年开始,监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组织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试须知”。参加注册建筑师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
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考生仔细阅读“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五)。
八、今年作图题试卷设计进行了变更,不再设名卡袋,而在封面上增加了填写姓名和准考证的栏目,对每份试卷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需密封。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在检查考生试卷的装订情况无误后,将试卷装回试卷袋中并作好试卷袋的密封工作。
九、2006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附件六)。
十、作图题草图纸由考点统一配发,各科作图题考试每位考生配发4张2号草图纸,考后收回。
十一、考试收费:报名费和考务费同往年
附件一: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附件二: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附件三: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四: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五: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附件六:《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附件七: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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