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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或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经考试机构确认后,也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该类考生报考级别为考1科。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实行每5年为一个周期的成绩滚动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除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费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为2年一个周期的成绩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不具备规定学历报考二级注册建筑师,除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3号)的规定,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环境保护验收的单位,应配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工程师职务。
(五)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每2年为一个周期的成绩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考试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成绩全部通过为合格。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2]116号)规定,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
(六)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必须在当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实施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