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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及有关单位的考生经省注册办和省职改办(委托省人事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鄂的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二)续报考生
续报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考生,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一份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交人事考试部门),填表时应准确填写自己的档案号,持上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市州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报名时应注意核对档案库中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6年2月25日~2006年3月2日
(二)各地于2006年3月1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报名数据库报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
(三)考试时间(见附件3)
四、有关要求、说明
(一)作图题草图纸由各地统一配发。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场地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场地与建筑设计》、《建筑构造与详图》各作图题每人配发4张2号草图纸,考后收回。
(二)作图题科目考试,因考生对图版、绘图笔及其他绘图仪器等的准备需要较多时间,为便于在考试前做好准备工作,自2006 年开始,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以在考试前30分钟入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认真阅读该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须知”。参加选择题科目考试进入考场的时间仍按原规定不变。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各地在受理报名时请将《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生注意事项》(附件4),印发给每一位考生。
(三)今年作图题试卷设计进行了变更,不再设名卡袋,而在封面上增加了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栏目,对每份试卷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不需要密封。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在检查考生试卷的装订情况无误后,将试卷装回试卷袋中并做好试卷的密封工作。
(四)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五、考试管理与考试信息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两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即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年度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附件5.各地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相关代码。
六、考点设置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七、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考试报名费15元/人。
各地人事、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件3:《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附件4:《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附件5: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附件6: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卷预定单
附件7: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试卷预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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