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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2、本人填写的2006年度申报专业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9、附件10);
3、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审查原件后保留复印件;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曾工作过的单位出具的申报人从事结构设计实践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申报人遵守职业道德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
6、申报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续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填涂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2、本人填写的2006年度申报专业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9、附件10);
3、申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报人员的往年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材料要求
1、各报名点在初审时对以上材料都应审核原件,审核无误后在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信息卡是计算机采集个人信息的重要依据,考生自己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涂,并对填涂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信息卡》所填涂信息必须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完全一致,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地在组织报名时应加强指导、检查并认真核对。
3、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六、收费标准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29号)和省物价局(苏价服[2001]32号)文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上、下午考试的科目,按两科计算。
2、考试费:一级基础考试每科60元,每人120元;一级专业考试每科120元,每人240元;二级专业考试每科120元,每人240元。
3、基础考试《考试手册》工本费每人30元。
七、考试报名及时间
请各市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开展报名工作,务必于6月26日前完成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并将一、二级结构师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驻各市(不含南京)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向所在市报名。驻宁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报名时间:岩土师6月23日;结构师6月26日至27日,报名地点在北京西路70-1号二楼西侧。联系电话:8320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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