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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场设置
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深圳。
四、其他事项
(一)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每科65元。
(二)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处理。
(四)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再由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进行复审。
(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不需前往市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在考试前的7—20天内可登录本中心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二证缺一不可)。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生网上下载准考证后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作为2006年度考试、成绩查询、领取资格证书及下一年考试报名依据。
(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由市考试指导中心颁发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八)考试用书可以在当地书店购买,也可以到北京考试书店进行网络定购。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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