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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级别 |
考 试 时 间 |
考试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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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初级 |
上午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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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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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
上午9∶00-11∶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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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统计工作实务 |
三、成绩及证书管理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网上报名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9日至5月4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4月9日至2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报考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上述证件均需原件),于2008年4月23日至26日到北京建工培训中心(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院内;联系电话:64165149)进行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8年5月4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10月14日至1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一)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负责考试大纲及教材的征订,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到以下地点办理考试大纲征订相关事宜。
地址:崇文区永内东街7号,天坛南门向东100米北京现代职业学校院内北楼306室;
联系电话:67026150,67018362。
(二)考试成绩查询业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考生可登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页,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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