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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组织
(一)报名工作从接此通知之日起即可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人事局会同外经贸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央各部委直属单位和省各直属单位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报名参加考试者须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并备齐下列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学习证明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和2寸免冠照片1张。
4.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者还应提供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或60分及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有效的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博士除外)。
5.报考外销员从业资格且只参加单科考试的人员应提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证明材料(外销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三)各市要积极做好报名宣传工作,向社会及时发布考试公告,认真组织好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各报名点在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原件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印章。上报的报名表和报名汇总统计名册必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外经贸部门的审核印章,否则视为无效件退回。
(四)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做好报名信息的录入汇总工作,并务必于2007年6月21日前将本地区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和汇总统计表、初审合格的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以及有关材料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省人事厅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部分新开考的人事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3]122号、苏财综[2003]110号)精神,2007年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外经贸外语》科目的笔试和口语部分分别单独按一门科目计算收费)55元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考前培训与教材征订
考前辅导培训工作由省外经贸厅委托省进出口商会负责。商会根据各地区报名参加培训人数的多少确定培训点组织实施。培训坚持考生自愿、对考生负责的原则。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将考前培训通知、培训机构一览表(详见附件6)、参考教材书目(详见附件5)告知考生。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由各报名点负责落实。考生在报名同时填写征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