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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01年4月起,原《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课程(标准号3054,12学分)改为《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标准号4517,6学分)和《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标准号4518,学分)两门课程;原《税务检查》课程(标准号3627)改为《纳税检查》课程(标准号和学分不变)。相应的考试大纲和使用教材见调整情况一览表,已取得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再参加课程的考试。
2、从2001年10月起原《科技英语(工专)》课程(标准号3023,7学分)改为《英语(一)》课程(标准号4149,7学分);原《科技英语(工本)》课程(标准号3024,14学分)改为《英语(二)》课程(标准号3022,14学分)。相应的考试大纲和使用教材见附件,已取得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
3、从2001年7月起,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代码001;本科,代码591)中的“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标准号3052,8学分)课程调整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B)”(标准号4520,6学分,使用教材:《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作者:钱谷融、吴宏聪、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和“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标准号4521,5学分,使用教材:《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作者是:钱谷融、吴宏聪,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两门课程,已取得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新课程的考试。
课程调整和教材更改
《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专业(代码642)中的《美学原理》课程(标准号4554,6学分)改为《美学》课程(标准号3112,4学分),并把《美学》课程的使用教材改为《美学原理》(蒋孔阳、朱立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