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c.贷款行为规制与银行债权保护:
贷款行为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严格贷款审查,实行审贷分离和分级审批的制度
以担保贷款为常态,信用贷款为例外
执行法定贷款利率
贷款余额不得突破法定负债比例控制线
严禁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拒绝其他单位和个人强令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的要求
银行债权的保护
(4)高风险行为的限制和禁止:
禁止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禁止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除非国家另有规定。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或者到境外借款,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经批准。
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
不得违规高息揽存和低息贷款。
不得违规免收或减收办理业务、提供服务的手续费
(5)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因: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一方面提高了银行业的经营成本,增加了银行的经营风险,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另一方面,由于经营风险的增加,最终直接危及存款人存款的安全性和利益。
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违规高息揽储、诋毁同行商誉、超利率贷款、放宽审贷授信标准、低成本收费、排除同业竞争、超范围经营业务、与部分公用企业一道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规制方式:对其规制,既可以适用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也可以适用《反不竞争法》等市场规制基本法律。
(6)对存款人利益的特别保护: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4、银行业市场规制方式和手段:
(1)规制方式:
非现场监管:指银行监管机构通过收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数据,运用一定的技术方法,研究分析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总体状况、风险管理状况和合规情况等,发现其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其稳健性经营情况进行评价的监管方式
现场监管:即现场检查。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我国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
询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事项作出说明
查阅、复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数据的系统。
进行现场检查必须符合法定程序: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权拒绝检查。
(2)谈话、说明与信息公开
(3)强制措施:
a.一般强制措施:(见教材第504面,要求理解记忆)
b.特别强制措施:
接管:在商业银行可能或者已经发生信用危机并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合法权益时,由银行业监管机构所采取的整顿或重组措施。
撤销: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予以撤销。
限制出境
查询冻结 转贴于:自考_考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