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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责任会计的责任预算、
核算与报告设计
一、责任预算分解制度的设计
(一)责任预算的涵义
(二)责任预算分解制度的设计
1、责任预算分解制度的设计包括责任预算分解制度的设计原则和责任预算的编制两个方面,
2、责任预算分解制度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⑴以明确的经营目标为前提
责任预算作为联结企业整体经营目标与目标落实的中介,它是以定量方式将企业的整体经营目标具体地描述为各责任中心的经营目标,使之明确各自为目标的完成应做出何种程度的贡献。经营目标的确定是会计管理活动的起点,同时也是责任预算编制的基础。
⑵全面性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责任预算对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各项业务都要以金额或数量的形式进行反映,应尽量避免由于缺乏周详的考虑而影响目标的实现使有关责任指标之间相互衔接,保证责任预算的综合平衡。同时,由于企业经营的多面性、复杂化导致责任预算编制的困难程度增加,因此在编制责任预算时又要注意抓住经营重点。
⑶积极可行并留有余地。
面对茫然无序的市场环境,任何一个企业,无论其规模多大,管理水平多高,也不可能洞悉市场的一切,不可能十分准确地计算出自身的产品销售量、销售额及费用水平等一系列经营数据,因而,在责任预算编制时必须留有余地。
⑷编制过程要充分民主集中,先自上而下再由下而上反复论证
3、责任预算编制程序
⑴要由企业依据各种预测资料制定出以获利目标为中心的全年经营目标,并按各责任中心的具体情况将经营目标分解为数量指标和价值指标下达给有关责任中心;
⑵由各责任中心根据自身情况提出资金、技术、设备、材料、用工等方面的安排及相应的意见和要求;
⑶经企业与各责任中心反复协商,在协调、平衡后,由各责任中心结合企业制定的内部结算价格编制出各自的责任预算;
⑷再由企业依据各责任中心的预算进行平衡、修订,编制出企业的责任预算下发到各责任中心。作为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文件要求责任中心执行。
二、责任会计核算方法的设计(重要知识点)
责任会计的核算模式一般分为“双轨制”和“单轨制”两种。
(一)双轨制核算模式
1、责任会计核算的双轨制核算特点
在不影响和改变企业原有财务会计核算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和责任管理的需要,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之外,购建一套独立的责任会计核算体系,进行责任收入、责任成本、责任利润等方面的核算。
2、双轨制核算缺点:
⑴由于设置双重的核算体系,加大了日常账务处理的工作量,造成重复性劳动;
⑵由于两个彼此具有相互联系的核算内容相互脱节,致使财务会计和责任会计所提供的信息之间缺少直接联系,不利于企业管理当局将企业的整个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各责任中心的责任考核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
3、双轨制核算一般只适用于:
实行责任会计的初期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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