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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政法的任务和作用
保障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正确、合法、有效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防止越权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通过行政法制监督,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国家公务员和公民的行政法律意识,促进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二、行政法律的特征
1、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少数情况下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某些行政机构授权的某些社会组织。
2、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3、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都是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4、 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或者是与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有关。
四、行政行为的分类
1、 行政立法行为和具体行为
2、 羁束行为和自由裁量行为
3、 要式行为和非要是行为
4、 依职权的行为和被动行政行为
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 行政合法性原则
2、 行政合理性原则
3、 行政应急性原则
六、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 两审终审制
5、 公开审判
6、 回避原则
7、 合议制原则
8、 诉讼以民族语言文字进行
9、 人民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七、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特征:
1、 客观性
2、 关联性
3、 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