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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
一、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概念概括为:环境与资源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二、环境与资源管理的原则
除了遵循国家管理的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根据环境与资源管理的特点,遵循一些特殊的原则。
综合性原则
从管理体制、制度、措施、手段都要贯彻综合性的原则。
法律和经济手段的综合运用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区域性原则
包括:
⑴制定环境政策和标准要尽可能考虑地区的差异性;
⑵某些环境要素的保护和污染防治,例如水的利用与保护,土地、森林、渔业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等都要考虑区域性原则;
⑶注意发挥地方管理机构的作用,以地方为主进行环境与资源管理。
我国设有长江水源保护办公室、黄河水利委员会,对这两大流域水资源的保护主要是发挥地方机构的作用。
预测性工作的重要性
国家要对环境实行有效的管理,首先必须掌握环境状况和环境变化趋势,这就需要进行经常性的科学预测。
可靠的预测是科学的环境与资源管理和决策的基础和前提。
规划和协调
环境规划包括长远规划(例如五年)和短期规划(一、二年);全国规划和地方规划、工业污染防治规划、水域污染防治规划、自然环境保护规划等。
三、环境与资源管理的范围
由于各国环境问题的阶段性和具体情况的不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主要指污染控制。
广义的环境与资源管理,把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结合起来,包括资源、文物古迹、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更大范围的环境与资源管理。
认为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生产力布局、水土保持、森林植被管理、自然资源养护等也是环境与资源管理的组成部分。 转贴于:自考_考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