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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追索权的票据时效应注意
1仅限于第一次追索权
2仅限于向出票人、承兑人等人之外的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的追索权
3不限于直接前手
4时效期间为6个月,起算日为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之日
再追索权的票据时效应注意
1仅限于再追索
2仅限于向前手行使,但不限于直接前手
3时效期间为3个月,起算日为清偿之日或被起诉之日
利益返还请求权的要件
1主体要件 利益返还请求权人应为因法定原因而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偿还义务人,应为因出票而获得利益的出票人或者因承兑而获得利益的承兑人
2原因要件 符合法定的票据利益丧失原因 偿还义务人因票据权利丧失而获得利益
空白票据虽然方便了商务交易,但也存在着重大问题
容易发生票据纠纷 容易丧失票据权利 票据过程不能完整显示
空白票据的要件
以空白为要件 以出票人签章为要件 应交付票据 应附有空白填充权
填充权滥用时,其效力主要有三项内容
可以对抗滥用填充权人 可以对抗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持票人 不得对抗善意取得人
空白票据的效力
1空白票据的转让效力 转让空白票据同时具有两项转让效力:空白票据的票据权利转让和填充权转让。
2空白票据的权利行使效力 未填充完备前,空白票据不得行使票据权利。填充完备后,不但可以行使票据权利,而且具有追溯力,视同自票据发行时已记载完备的票据。
出票的必要记载事项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票据文句 “汇票”
支付文句 必须记载无条件付款的委托
票据金额 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不一致时票据无效 金额不可更改,否则无效
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 自然人本名 法人法人单位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 无付款日期为见票即付
付款地 未记载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出票地 未记载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出票的任意记载事项
1禁止转让文句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2外币支付文句
汇票金额记载为外币,但未记载外币支付文句,则在其支付时,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但在出票人以外币记载汇票金额,且明确约定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时,则应从其约定
3代理付款人(仅为结算关系义务,并非票据上义务)
汇票出票时,出票人可以记载代理付款人,由代理付款人代替付款人进行付款
汇票出票对收款人及持票人的效力
汇票出票行为的完成,对收款人亦即第一持票人所发生的效力,主要表现为产生了收款人的票据权利,即一定金额的支付请求权,从而使收款人称为票据权利人
而从收款人受让票据的持票人,也当然享有与前述的收款人同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