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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属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作为社会关系特定形式的婚姻家庭是一定的物质社会关系和一定的思想社会关系的结合。婚姻家庭中的物质社会关系是同作为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不同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组织形式等决定了婚姻家庭领域经济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婚姻家庭中的思想社会关系是同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相适应的,具体表现在思想感情、伦理道德、法律和习惯等诸多方面。婚姻家庭和社会是密不可分的,是社会的细胞或缩影。(简答:为什么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时期社会属性而非自然属性? P4)
4、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简答)
从总体上来看,婚姻家庭起着调节两性关系、维护两性关系的社会秩序,组合亲属生活,满足婚姻家庭成员物质和文化需要等重要作用。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是社会中人口再生产的单位,也是社会中重要的经济单位和教育单位,主要有以下功能:(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功能。一定数量的人口和人口的再生产是社会存在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以两性结合和血缘联系为其自然条件的婚姻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的社会形式。(2)组织经济生活的功能。家庭的经济功能是同一定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的。从氏族组织到古代小生产经济再到近现代工业经济中,家境始终是组织生产的经济单位,是社会分配和个人消费的中介。(3)文化教育功能。作为人们的基本生活单位的家庭,在文化教育方面有着特殊的功能。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养成健全人格、培养思想品德、实现文化传承等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这一切都是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的。
5、群婚制:原始社会早期人们结成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同一群体的成员在两性关系上没有任何限制。随着原始社会的不断发展才从最初的没有任何限制的两性关系中组建演变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和相应的血缘组织。它的低级形式是血缘群婚,高级形式是普那路亚群婚。血缘群婚两性关系是按世代来划分的,不同辈分的异性间有着严格的婚姻禁例;普那路亚群婚是仍一种同行辈的集团婚,但是已从两性关系中排除了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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