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30日前取得的原计划课程的合格成绩可以顶替调整后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此后考生从其他专业选考的属于本专业原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其成绩不得顶替调整后计划对应课程的合格成绩。
2007年12月30日前,考生既可按原计划申请毕业也可以按调整后的计划申请毕业,从2008年开始统一按调整后的计划申请毕业。